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元府函〔2025〕21号
尊敬的蒲志惠: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元山镇建大型停车场的建议》(第110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元山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所提建议立足元山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务实性,对于改进我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已将您的建议纳入当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落实。
1.针对您提出的“请求县上批准元山筹建一个大型停车场”的建议。我镇相关分管领导与上级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建设大型停车场。
2.针对您提出的“可以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几个小型停车场,解目前燃眉之急”的建议。目前,我镇已在场镇主干道路两边规范划停车位,同时镇政府停车场全天侯开放,在节假日人流量大时,鼓励卫生院、中小学、各银行等停车场全天侯开放,能够满足目前车流量。
3.针对您提出的“引进社会资本,倡导企业、个人等自筹资金利用原有的废旧厂房、闲置企业厂地等改建为收费停车场”的建议。目前,我镇的废旧厂房、闲置企业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业主,我镇已与县级相关部门及企业业主展开协商工作,再根据协商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对于以上3个建议,已完成的我们将继续保持,未完成的我们将定期跟踪相关工作进展,切实把提案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成效。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镇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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