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16:14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应急函〔2025〕3号

马朝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建议》(第107号)收悉。近年来,我局始终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公司3家,分别是剑阁县雄关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县剑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剑阁县剑门关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全县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55个,分布在全县29个乡镇,主要集中在白龙镇34家、开封镇24家、普安镇16家、公兴镇19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无证经营问题。一是特殊时段,例如在春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时段,烟花爆竹需求量较大,而平常仅卖香蜡纸的店铺,为配套完整会临时无证售卖烟花爆竹;二是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有着相对丰厚的利润,个别零售经营点不依法从合法渠道进货、出售劣质、违禁产品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关于销售非法经营产品问题。我县部分乡镇与南充、遂宁等地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接壤,进货渠道便利,加之销售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利润高,个别经营户铤而走险,对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三)关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问题。在我局多次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中,通过对罚没产品的检验结果来看,发现绝大多数产品属于合格产品。

(四)关于法律法规衔接。烟花爆竹涉及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的责任主体,现行法律法规对各部门职责划分存在交叉重叠现象,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严查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销售超标烟花爆竹、销售违禁产品及零售店(点)设置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在居民小区、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违法储存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严查通过物流渠道使用普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肃查处药量、规格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寄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通过邮政等渠道寄递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禁止烟花爆竹沿街摆摊、设点贩卖。

三、工作落实情况

(一)健全机制,推动监管执法高效联动。2025年5月12日,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了烟花爆竹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专题研究了烟花爆竹案件办理工作,议定了案件办理告知、协作、会商机制建立等事项,明确了我县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主体和协作机制。

(二)强化执法,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2025年初对全县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255家零售店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以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检查为契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乡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2024年集中销毁烟花爆竹1800余箱、鞭炮1000余件。

(三)加强引导,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宣传与警示并重、举报与奖励同步,营造全县“打非治违”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矩阵,“户内外电子投屏、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等载体,“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以及“敲门行动”“联点包片”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普及和“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充分运用“安全隐患随手拍”举报途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的烟花爆竹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欢迎您积极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和县级相关部门举报烟花爆竹经销违法违规相关线索。最后,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