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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林业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15:32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林函〔2025〕58号

白金波、王思俊、梁建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古柏树保护的建议》(第10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部门联动排查出来散落在我县各村的古柏树”和“及时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搞好分散古柏树的保护和维护”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自2017年以来,我局先后3次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认定,其中:2017年对蜀道翠云廊及邻近乡镇的古树进行了普查认定,2019年底启动乡镇零星古树名木的普查和认定工作,2023年再次开展了全县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普查和认定工作。通过几次普查和认定,全县古树名木在库数量已达12607株,其中:蜀道古树7805株,零星古树4802株,基本上实现了“散落在我县各村的古柏树”普查认定及管理全覆盖。

通过资源普查和认定,我们对乡镇零星古树名木实行逐株定位,采集每株古树的GPS坐标、树高、冠幅、胸径、树龄、生长状况等基本信息,实现了古树名木的身份化识别管理。“一树一档”挂牌保护,“一树一人”接力守护,“一树一策”复壮救护的保护管理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以来,我局已对剑门、汉阳、普安、下寺、鹤龄、羊岭等乡镇的30余株零星古树名木进行了复壮救护,对王河、金仙、义兴、张王等乡镇的衰弱古柏进行了实地调研,正与相关乡镇制定“一树一策”复壮救护方案,争取在2026年底完成复壮救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三个一”的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对零星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同时,我局也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乡镇零星分布的衰弱古树名木制定复壮救护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争取三年内实现全县零星衰弱古树名木复壮救护全覆盖。

二、关于“加大保护古柏、古树的宣传力度和对破坏古柏的执法”的建议

(一)加大保护古柏、古树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古树名木是我县重要的生态资源,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宣传工作,提升全民保护意识是我局常态化工作。多年来,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QQ及微信等媒体平台播放和发布宣传信息,常态化组织林业职工、村组干部和生态护林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政策,发放资料,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宣传和普及工作,积极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和进林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下一步,我局将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学广宣入人心。干部带头学、带动群众学、引导全员学,聘请专家辅导讲、重要节点专题讲、线上线下同步讲,积极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工区、进校区、进社区、进小区“六进”活动,人人当好《条例》的“宣传员”。二是对标对表严执行。结合剑阁实际,对标《条例》分级分区分类完善细化保护举措,明晰保护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司法合作、区域同管、县乡共治,让《条例》的每一条规定都在我县落实见效。三是汇聚合力强保障。将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将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继续用好用活认捐、认养资金,为《条例》执行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法,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一是健全法治体系依法管护治理。印发《剑阁县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离任交接“交树交印”制度》,制定《古柏保护离任交接技术规程》,集中举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变动离任交接,县人大出台《关于加强蜀道翠云廊古柏剑阁段保护管理的决定》。统筹县法检两院、乡镇执法队伍、派出所民警等执法力量,实现古柏保护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执法。加强毗邻市县信息互通,建立司法联动、区域同管、县乡共治保护机制。二是我局与县森林警察大队通力协作,加大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违规采集、销售运输、移栽古树名木及珍稀树木,依法打击剃枝搂叶、挖掘根茎等破坏树体和在古树名木周边违法建设、违规开采、乱搭乱建、地面硬化、倾倒垃圾等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古树名木自然生长的环境,让古树名木在强有力保护措施下繁衍生息,长盛不衰。

剑阁县林业局

2025年8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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