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15:07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市监函〔2025〕11号

李林元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建议》(第97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超市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的回复

强化源头治理方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进货台账,强化食品追溯。加强日常监管方面。2022年至今,连续四年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超市(副食店)、餐饮店、农贸市场等主体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放心超市创建,已向上申报创建了40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加强宣传教育方面。通过村村通、车载广播、网络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的回复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2022年至今,连续四年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均包括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方面。2022年至2024年,开展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完成了7家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促农贸市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入场经营者资质管理。加强快检能力建设方面。依据“三定”方案,商务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市场规划建设、升级改造等统筹工作,快检室建设应由商务部门主导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业农村部门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行技术指导;我局依据职能职责对农贸市场开展日常监管。推行“明厨亮灶”方面。剑阁县餐饮店实施“明厨亮灶”已达10余年,部分小作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均是公开的,如来料加工的榨油坊、米面加工坊等。2024年,试点开展了餐饮环节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明厨亮灶”,阳光操作,增强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三、关于“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的回复

加强日常监管方面。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每年均要开展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从学校自查、教育督导责任区检查、市场监管所检查、市场监管所和教育督导责任区联合检查,到联合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县级联合检查,每季校园食品安全要历经5次日常检查,以及市级、省级的检查。重点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联合县教育局加强对校园食品集中供货商(四川剑门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从夯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食品抽检、供货商监管、教育培训、部门联查、完善监管机制、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全方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营养健康管理方面。强化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在每年5月20日举行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专业营养师制定了学生营养餐食谱,全面规范推广实施学生营养餐,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此外,2024年4月至今,持续开展“校园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联合县纪委监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以坚强的决心、过硬的举措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共同守护好全县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关于“加强景区摊点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的回复

规范经营行为方面。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2023年开展了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试点工作,对景区摊点进行了统一规范。景区摊点经营者均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打造了“剑门货郎”品牌,提升了景区食品摊点形象,以剑门关景区南门一条街为重点,建成了食品安全餐饮示范街。加强巡查检查方面。每年以“铁拳行动”“春雷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加强景区食品安全巡查检查。特别是剑门关—翠云廊等重点景区,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我局均会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节前、节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等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畅通12315、12345热线,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充分保障游客食品安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在“3·15”、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景区内设置有食品安全宣传栏,常态化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五、关于“加强社会共治,形成监管合力”的建议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方面。1999年,已确定12315为我国统一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电话号码,2017年3月15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式上线,我局也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开通了12315热线平台。此外,我局还在每个学校食堂设置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农贸市场建立并公示有投诉举报制度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办公室),大中型超市、酒店设有投诉举报、消费维权服务办公室,积极推动社会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对立案查处的食品安全问题发布典型案例,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加大了曝光力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方面。加强行业自律,联合县个私协会、豆腐协会、餐饮协会等协会,开展诚信经营、明码实价活动,强化价格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机制方面。2024年,我局与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市场监管跨区域协作执法框架协议》,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同时,工作中加强同公安、卫健、教育、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全县食品安全。

2020年至今,我局每年查处食品案件不少于100件,2024年查处食品案件200余件,2025年已查处食品案件90件,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感谢你对我县经济发展、群众健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切实立足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解决一些制度化、规范化问题,在县食安办的统筹下,强化与公安、教育、商务、文广体旅和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