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曝光典型案例(第四期)

发布机构: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10:55 字体: [ ]

一、剑阁县一顺堂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2.8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2.8元,并处违约金21.8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2.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1.84元已全部追回。

二、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普安平价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2.85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2.85元,并处违约金885.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42.8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885.7元已全部追回。

三、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剑阁县普安镇南街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59.88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59.88元,并处违约金1319.7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59.8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319.76元已全部追回。

四、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普安城北路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5.59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65.59元,并处违约金1131.1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65.5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31.18元已全部追回。

五、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普安镇普安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7.34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57.34元,并处违约金514.6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7.3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14.68元已全部追回。

六、剑阁县平康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93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93元,并处违约金7.4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9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48元已全部追回。

七、剑阁县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医保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指定任务核查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段存在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刷卡报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61.76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61.76元,并处违约金759.8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61.7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59.86元已全部追回。

八、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剑阁临津街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专项整治联合指导组检查发现,该店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间段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1.4元,并处罚款41.4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1.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41.4元已全部上缴。

九、剑阁县何青年中医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专项整治联合指导组检查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间段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医保限定支付纳入结算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82.1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82.1元,并处罚款364.5元,处违约金935.28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82.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364.5元已全部上缴,违约金935.28元已全部追回。

十、剑阁县香沉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8月,专项整治联合指导组检查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41.9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341.98元,并处罚款9176.18元;2.责令改正。同时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341.9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9176.18元已全部上缴。

十一、剑阁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78.03元。依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778.03元,并处违约金1733.41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2名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各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778.0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733.41元已全部追回。

十二、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31.53元。依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131.53元,并处违约金1539.46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131.5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539.46元已全部追回。

十三、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医保部门、市场监管局对该院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不合理检查、诊断升级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28.6元。依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828.6元,并处违约金2148.58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828.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148.58元已全部追回。

十四、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医保部门、市场监管局对该院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84.61元。依据《剑阁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84.61元,并处违约金625.38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84.6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25.38元已全部追回。

十五、剑阁健明眼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医保部门、市场监管局对该院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96元,并处罚款696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96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96元已全部上缴。

十六、剑阁县涂山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诊断升级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91.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991.6元,并处罚款2991.6元,处违约金1000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991.6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991.6元已全部上缴,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追回。

十七、剑阁县鹤齡镇王祖松中医综合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诊所+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9.9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诊所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9.92元,并处罚款1.39.92元;2.责令改正。同时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9.9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39.92元已全部上缴。

十八、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多记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46.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46.2元,并处罚款1432.8元,处违约金34.02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46.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432.8元已全部上缴,违约金34.02元已全部追回。

十九、剑阁县樵店乡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违反七吻合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14.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614.32元,并处罚款2299.32元,处违约金94.5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14.3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299.32元已全部上缴,违约金94.5元已全部追回。

二十、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诊断升级、违反七吻合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66.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剑阁县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366.9元,并处罚款2970元,处违约金1119.07元;2.责令改正;3、对负重要责任的2名医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各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366.9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970元已全部上缴,违约金1119.07元已全部追回。

二十一、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52.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52.2元,并处罚款1852.2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52.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852.2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二、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对该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检查时发现,该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间段存在串换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46.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46.2元,并处罚款2446.2元;2.责令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46.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446.2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三、广元贝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杨村怀南药店

2025年10月,医保部门日常检查发现,该店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间段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8元,并处罚款108元;2.责令改正。同时,对负重要责任的药师实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记2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08元已全部上缴。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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