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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10:10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市监函〔2025〕10号

杜金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零食的安全管理的建议》(第8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家底清。全县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75家,其中餐饮服务主体89家、食品销售主体164家、食品小作坊7家、食品摊贩15家。

(二)强抽检。2024年抽检预包装食品23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0.43%。

(三)检查严。每年均要开展2轮常规检查,即每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每轮均含3次常规检查,即市场监管所联合学校的基础检查、联合县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县级联合检查、市级监督检查。同时,开展的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也覆盖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人员健康管理、基础设施、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散装食品标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是否经营“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2025年已监督检查302家次,行政约谈3家次,责令整改15家次。

(四)执法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畅通1231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食品安全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作用,及时解答消费咨询,受理、分流和督办有关对食品安全的申诉和举报案件,对接到的食品方面投诉举报事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充分保障学生及家长等群众的食品安全,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以猪肉鸭肉冒充牛肉羊肉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至今立案15起。

(五)强宣传。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进店入户、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开展线下宣传。依托剑阁融媒、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热门APP和本地平台,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通过课堂教育、家长会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及家长食品安全知识、识假辨假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

(六)强协作。同公安、卫健、教育、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全县食品安全。

二、建议回复

(一)关于“构建智能监管体系”建议的回复

建立200米“安全缓冲区”方面。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活动”的规定,不得擅自设立200米“安全缓冲区”,但校园周边200米为重点检查范围。立足职能职责,我局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不能禁止无食品安全问题的高糖高盐食品销售;且我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没有“设置AI识别摄像头自动监测过期食品”的相关项目申报途径,更不能对食品经营户进行强制要求,也不符合AI技术在我县普及应用的实际情况。推进“三码溯源”制度方面。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不能强制要求预包装食品公示“生产商二维码+检验报告电子码+经营者备案码”。开发校园食安APP方面。目前,已建有“智慧监管云平台”“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依托“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辅助有阳光校餐APP,能够实现学校后厨操作、仓库管理、消毒留样、台账管理、清洁卫生等全过程线上监管。

(二)关于“强化源头治理”建议的回复

实施供应商分级管理方面。《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实行春秋两季动态评级,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等级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跨省协查机制方面。2024年,我局与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市场监管跨区域协作执法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跨省协查机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全国共享,问题食品下架召回严格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深化教育引导”建议的回复

编写《青少年食品安全手册》方面。县教育局已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使用全省统一教材《生命·生态与安全》,每学期开展至少4课时食安教育。设立“健康零食体验站”方面。我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没有“通过VR技术展示食品生产过程”相关项目申报途径,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建家长监督委员会方面。县教育局指导所有学校已建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1次随机联合检查。

(四)关于“保障机制”建议的回复

立法保障方面。根据国家立法规定,县级层面没有立法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能推动修订《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资金支持方面。我局可以协助你们与县教育局、县商合局等部门进行沟通衔接。

针对建议,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及我县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你们所建议内容符合我局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的,我们将积极、主动、持续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你们所提建议内容涉及教育、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县级部门,我局可以协助你们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其他途径逐步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发展、学生健康、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切实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解决一些制度化、规范化问题,在县食安办的统筹下,强化与教育、综合行政执法、商务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切实守护学生群体“舌尖上的安全”。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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