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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机构: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10 17:47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对“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位于剑阁县普安镇,工程是一座以城乡供水、防洪、农业灌溉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供水人口17.14万人,灌溉面积0.25万亩。工程由水库枢纽及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基本坝型为粘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64m,正常蓄水位536m,总库容2868万m3。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03996

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

联系邮箱:597287667@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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