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广财农〔2025〕61号)文件下达我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助资金439.6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配套、高标准农田管护、农机化补助、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综合补助、供水设施维修改造。
剑阁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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