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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会议第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10-09 16:13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水函〔2025〕70号

张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山坪塘管护的建议》(第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是水利工程大县,需求量大。我县大部分山坪塘建成时间久远,加之现在大部分劳动力都外出务工,山坪塘无人维护管理,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山坪塘又是农业灌溉和农村生活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山坪塘的整治,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局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解决隐患问题。

二、我局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及养护。为加大水利项目的争取,我县组织编制了《剑阁县“五小”水利工程规划》《县水利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等规划,将我县水利基础设施维修整治纳入规划之内,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通过中省水利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资金,集中有效地整治我县病险山坪塘,切实解决群众的所需所盼。

三、我局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护。由于国家近年来已无小微水利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为加强小微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4〕4号),明确小微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村组群众具体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明晰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从事工程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进行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从我县情况来看,老百姓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还需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5年8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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