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对“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项目概况:该工程是一座以城乡供水、防洪、农业灌溉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供水人口17.14万人,灌溉面积0.25万亩。由水库枢纽及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基本坝型为粘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64m,正常蓄水位536m,总库容2868万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联系人:廖子俊
联系电话:0839-66039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28-8624356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2单元7层70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廖子俊
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联系邮箱:597287667@qq.com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