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6-27 09:26 字体: [ ]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9-6600965

本部门法定职能职责

局领导姓名、职务、简介、分工

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政策文件

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第三十三条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有关业务股室

0839-6600962

0839-6600965

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章

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定或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次年1月31日前

办公室

0839-6600965

应急管理

生产安全预警信息及发生情况、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手机短信、

电视、

信息形成(变更)即发

应急指挥中心

0839-6607068

行政许可

设计边坡高度50米以下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排土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除从事剧毒、易制爆、汽油加油站、专用危化品仓储的企业外;除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单位地址、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储存设施及监控措施、延期换证审查、直接延期审查等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0839-6600962

行政处罚

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执法大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矿山安全监管股

0839-6260991

0839-6337905

0839-6377703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执法大队

0839-6260991

其他公开事项

执法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

行政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股

0839-6600962

工作动态

县应急管理局重要工作信息、领导动态等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9-66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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