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登科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免去:
伏大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职务;
杨剑雄县金融工作局局长(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何建国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徐跃县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林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龄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