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护航高质量环境建设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25 17:31 字体: [ ]

⑴依法分类“及时转”。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件,在2日内联系信访群众,出具并送达信访受理通知书;对国家环保信访平台、市12345热线、局办电话等受理的信访件,确保当日受理,并电话联系信访群众,告知信访受理情况,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和心声,为信访处理掌握必要信息。⑵规范程序“限时办”。做到简单事项5个工作日内答复、易于解决事项10个工作日内答复、情况复杂事项20个工作日内答复。确保用最短时间解决群众信访纠纷。截至目前,该县共收到各类环境信访件90件,均在限时内办结,按时办结率、信访满意率均达100%。⑶压实责任“适时督”。坚持网上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深入基层、找准症结、多措并举,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要求,开展信访件办理情况抽查,并主动对办结事项进行回访。针对回访不满意信访件,采取会议督办、约谈督办等形式加强跟踪问效,督促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到位。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