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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9-06 10:02 字体: [ ]

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民函〔2023〕53号

农工党剑阁县总支:

你提出的《关于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5号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内容多样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制度设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71号)精神,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剑阁县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剑府办发〔2022〕25号。

二、提升基础设施配套

一是建立大型特色养老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剑阁县养老照护中心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该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二是提升中心辐射带动能力。目前我县共有运营养老服务机构11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民办养老机构4所),总设立床位962张(其中:护理型床485张)。2022年完成了6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元山镇敬老院的维修改造,投资150余万元完成6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明厨亮灶项目,2023年计划50万元继续提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三是配齐末端照料中心。为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健身康复等要求我县不断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利用村、社区闲置的办公场所及闲置的学校、厂房进行维修改造,目前已在全县共建成103所日间照料中心,2023年规划建设11所。

三、优化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农村困难老人关爱救助,切实解决农村困难老人居住分散、生活质量低、风险隐患大等突出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剑阁县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委办函[2022] 4号),以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积极走访动员、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工作保障,支持引导农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确保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让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局持续完善《剑阁县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制度》,要求各乡镇应设立专职(兼职)联络员对辖区内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进行每月不低于一次的探访,对其生活情况、安全风险、家庭赡养进行询问、提醒,并对重点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处理,建立好相关台账。对特困、独居、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人,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实施救助和帮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目前我县29个乡镇均已建立月探访台账。三是加强运行管理,配齐配强管理人员。随着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人数的增加,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累计招聘养老护理人员41人,为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进一步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及时开展护理培训,提高护理能力。全年参加省、市、县相关培训540人次4232小时,并取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四、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根据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资金投入不足、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缺乏专业服务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政府通过资金支持、土地划拨、配套建设指标、人才引进及培训等方面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组织及个人投资养老机构的基本建设,给民办养老机构一定比例的资助,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政策的支持,持续建设,努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好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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