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卫函〔2023〕80号
杨志明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金仙镇卫生院达标建设的议案》(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各位代表提出选址重建金仙镇卫生院的建议。一是国家从“十三五”规划开始已不再对县级以下卫生院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二是金仙镇卫生院是家“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医院”,目前能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三是若当地党委政府有迁建意愿,我单位将积极支持配合。
关于增加持证在编人员的建议。全县基层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是由县编办核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医务人员的编制增减根据辖区总的服务人口和医院规模进行动态调整。
感谢你们对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