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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第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07-20 10:54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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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住建函〔2023〕109号

魏凯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17—2021年危旧房改造资金兑现建议》(第4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及以前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足额拨付。您建议兑付的资金为2019年脱贫攻坚期间由县人民政府出台的缺啥补啥资金,根据剑扶指民居〔2019〕10号文件精神每户可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1 万元,该项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脱贫攻坚以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全县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园区建设等住房改造项目,资金差口巨大。由于县财力不足,计划每年由县财政统筹部分资金逐年清除欠账。我局也在积极联系财政局和县人民政府,争取早日发放资金。

魏凯文代表,感谢你对我县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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