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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7-19 16:34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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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公交函〔2023〕8号

梁德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普安镇绕城路海螺沟大桥红绿灯修改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剑阁县普安镇绕城路海螺沟大桥处路段规划为双向四车道,目前该道路还未验收移交,道路路面标线设置为两车道标线,现只能通行方式设置为直行、左转、右转同时通行,暂无法设置为直行时只能右转。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督促道路施工方对道路标志标线进行整改并重新施划,而后再对该大桥十字路口红绿灯指示进行重新设定,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下阶段,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职能职责,围绕民之期盼,主动履职作为,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在此,由衷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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