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2-22 17:42 字体: [ ]

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中共剑阁县委党校职能简介

1.根据中共中央21世纪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县委的具体安排,有计划地轮(培)训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科员、办事员、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干部。宣传;理论骨干、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县级机关和乡镇一般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提出使用建议。

2.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相关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全县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党的建设、经济工作报务。

3.受县委委托举办领导干部研究班,研讨县委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

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委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7名,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7万元。

(2)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室、考研室、总务室。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将持续推进党校分类建设、“五好”创新工程、教学培训、科研咨政等工作,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教学工作计划。更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教学科研中心任务,积极开展集体备课,深入挖掘本地优质资源,打造优质课程,开发现场教学基地,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突出政治担当,继续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努力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纪律作风,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推动纪律、作风转变。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对标对表落实整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警示教育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高标准完成培训、科研、人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树立党员领导干部新发展理念,治理能力、治理水平,宣传新发展理念。提高党校科研咨政能力,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点课题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形成咨政报告,撰写理论文章。立足党校人才队伍培养,健全党校人才培养制度,努力培养新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省市教师培训,打造出一批县域内有名的科研人才队伍。

(三)创新开展工作,打造红色教学基地。紧紧围绕“传承精神”锤炼党性,增强本领的办学宗旨,依托剑阁“红军血战剑门关革命遗址与纪念碑”、“马鞍山红军纪念堂”、“秀钟红军马克思街”、“普安烈士陵园”、“《红军十大政纲》石刻”等大量的遗址遗迹作为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以“广元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李榕纪念馆家风教育”、“南方大寨—化林村”、“剑阁县脱贫奔康乡村振兴示范点”、“二龙林业园区”、古蜀道、三国遗址等教学基地,打造一批高质量现场教学基地。

(四)夯实主体责任,推动党校分类建设。按照省市县党校分类建设工作部署和终评意见建议,主动担当作为,继续努力巩固好党校分类建设,查缺补漏。到2023年底,巩固好分类建设成果,加强党校特色发展,挖掘优势资源,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大局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3433919.67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40551.81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收入预算3433919.67元,其中:上年结转64779.79元,占1.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9139.88元,占98.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支出预算3433919.67元,其中:基本支出3125919.67元,占91.03%;项目支出308000.00元,占8.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3919.67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40551.81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9139.8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779.79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79044.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44.65元、卫生健康支出136255.34元、住房保障支出175375.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9139.8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02238.0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支出预算3369139.88元。其中教育支出2878870.28元,占8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97.60元,占6.47%;卫生健康支出108948.80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163423.20元,占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3年预算2878870.2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项目支出教学科研资政费用、师资培训费、信息化建设费、特色课程开发费用、教学网络系统运行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897.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4988.8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423.2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5919.67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3530.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2388.8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委党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部门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县委党校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县委党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委党校下属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2388.82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6550.07元,增加74.7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委党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委党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党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858751.06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30388.8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8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