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56 字体: [ ]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住建函〔2022〕36号

罗清华、程锦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加强火灾防范的建议》(第9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老县城纳入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有42个,一半以上的小区是2008年左右修建,没有设计地下停车位。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瓶车、充电轿车已日趋增多,预防充电安全隐患难度不断增大,加之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又不强,所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加强火灾防范势在必行,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召开了物业行业的安全教育大会,对物业小区电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要求物业公司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对充电装置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排查,结合县上招商的“剑阁县非机动车充电桩改造项目”,对安装已久,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尽量做到规范合理,安全保护措施到位。二是要求物业公司通过横幅、标语、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车要安全存放,规范充电的基本常识。三是加大对小区电动车的停放进行全面治理,严禁乱停乱放占有消防通道,乱拉乱接充电装置。四是我局将建立长效机制,每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

总之,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坚持安全无小事的基本原则,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行业指导,建章立制,加快推进“剑阁县非机动车充电桩改造项目”建设,对物业小区充电装置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你们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