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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29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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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交函〔2022〕53号

孙树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继续修缮村村通道路的提案》(第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剑阁县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剑阁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农村公路管养坚持“政府主体、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群众参与”原则,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三级责任体制。县道公路管理养护由县级专业公路养护部门负责,乡道公路管理养护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由属地村委会负责,同时利用公益性岗位落实专兼职养护人员加强村内联网路、组道路和产业路日常管理养护,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截至目前,我局已拨付盐店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3.86万元,农村公路水毁应急抢险资金6万元,解决紧急路段抢修。

由于我县部分农村公路已超出使用年限,道路维修整治资金未纳入省市补助范畴,加之我县财力有限,农村公路维修整治资金缺口较大,道路损毁将不能得到全面整治。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维修整治资金的投入,有效提升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环境。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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