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00 字体: [ ]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自然资函〔2022〕82号


徐元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置县城区闲置土地的建议》(第3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县政府积极推动城市化建设进程,以及普安旧城的改造,不断提高新老县城的生活品味。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在城市规划发展区内,土地方面存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共存,还有个户建房、本地村民的宅基地等复杂的问题。县城区内空闲的土地有很多,其中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存量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是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一、关于摸清家底,心中有数。我局在2020年启动了全县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核查清理工作,摸清了家底并上图,建立了数据库,便于及时掌握存量土地现状。

二、关于面对现实,精准处置。一是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加强供后监管,督促用地单位履行出让合同约定,严防造成闲置、烂尾等工程。二是未征收的土地,严格执行规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搭乱建,充分合理利用。三是探索低效用地回收开发在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对城市规划区及工业园区内的低效用地,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农商银行、蜀汉王朝等空闲的土地已启动谈判收储工作。

最后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