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财政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25 19:06 字体: [ ]

吕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投入的建议》(第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十四五”时期农村工作的首位任务。在5年过渡期内,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载体,重点瞄准脱贫户及两类监测对象、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兼顾其他村和其他户,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现代农业“2+3+3”特色产业体系建设。

2021年,我局同相关行业部门一道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49522.84万元,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074.165万元;二是产业发展资金25917.675万元;三是其他类资金531万元。其中已统筹安排开封镇各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332万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2.7万元,产业发展资金3029.3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全力保障涉农项目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