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开信

发布机构:剑阁发布 发布时间: 2022-01-21 09:01 字体: [ ]

广大人民群众:

春节将至,您是否想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营造喜庆氛围?在此,我们要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呼吸不到清新的空气,春节不会快乐,健康也会受到威胁。

“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为防止引发火灾事故,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县禁燃禁放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时段允许在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惯也要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卖、不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做禁燃限放的旁观者,是履行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形式和具体行动。

“爆竹无声春节美,细品年味依旧浓。”为了蓝蓝的天空、为了清洁的环境、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规燃放等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剑阁的蓝天碧水净土,为广元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在剑阁过一个文明、和谐、健康、低碳、环保的虎年春节。


剑阁县公安局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剑阁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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