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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2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11-03 11:14 字体: [ ]


卫东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组织的建议》(第 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展板、宣传专栏、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短信平台等媒介,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可度、知晓度、参与度大幅提高。   

二是2018年以来,县上投入近500万元在县城区(含下寺镇)、剑门关镇、汉阳镇选址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居家馆23个,于2019年3月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31个强制分类单位和餐饮店等投入近100余万元配置了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收集设施;环卫部门投入1300余万元,购置15吨其它垃圾转运车辆6辆(元山、开封、公兴、鹤龄、白龙、碗泉)、25吨其它垃圾转运车辆4辆、县城区厨余垃圾转运车辆2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完善,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后有收集、储存、转运设施。

三是我县列为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政府引进了广元市绿港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设与运行。

四是我局已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纳入到了“十四五”规划,在普安、白龙、开封区域建设热解化项目,建成后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今年将在全县开展城镇垃圾分类示范乡镇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到引领作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走向规范化模式。

最后,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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