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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1-02 16:45 字体: [ ]

王筱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企业向上争取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议》(第4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实效,推动全县经济稳定发展。2021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制度,制定了《向上争取资金年度考核细则》,一方面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将考评得分计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促进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我局严格执行上级资金管理规定,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文件下达项目预算单位,并按照《剑阁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拨付项目资金。

由于目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国库资金调度非常困难,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拨付相对滞后。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保障重大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财政“三保”职能作用。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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