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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1-02 15:32 字体: [ ]

王小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普安镇钟鼓楼、箭楼南门坝车辆乱停乱放整治的建议》(第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于2021年4月制定了《普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针对普安老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制定了具体措施,城市区域重点围绕“三清四查,五治五管”进行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其中“五治”对车辆乱停作为重点整治。经过交管站、城监中队以及鼓楼社区实地考察会商,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彻底解决钟鼓楼、箭楼南门坝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一是已通过交警部门清除僵尸车;二是有效利用空间,设置规范化停车位,引导居民有序停车;三是已增设挡车石球,严禁车辆在城门前空地乱停乱放。

王小梅代表感谢你对普安镇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你持续对普安城市管理进行关注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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