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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11-02 14:40 字体: [ ]


王永政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4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函〔2018〕20号)精神,剑阁县与利州、昭化、朝天三区同步承担起“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试点建设”任务。自2018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展板、宣传专栏、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短信平台等媒介,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联合广元市绿港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广场、物业小区、学校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小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举行有奖问答、有奖分类;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分类师深入居民住户家里开展分类知识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登记注册垃圾分类等活动,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可度、知晓度、参与度大幅提高。

二是2018年,县上投入近500万元在县城区(含下寺镇)、剑门关镇、汉阳镇选址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居家馆23个,于2019年3月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31个强制分类单位和餐饮店等投入近100余万元配置了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收集设施;环卫部门投入1300余万元,购置15吨其它垃圾转运车辆6辆(元山、开封、公兴、鹤龄、白龙、碗泉)、25吨其它垃圾转运车辆4辆、县城区厨余垃圾转运车辆2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完善,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后有收集、储存、转运设施。

三是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县级部门、乡镇的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完善了经费投入机制。按照试点建设方案规定,县每年将支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建设与运营经费上百万元,均按季度考核应付金额拨付。建立了“奖励积分”机制。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居家馆采取“互联网+垃圾分类和智慧生活”模式,对居民分类后提交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称重计量,按照积分的兑换方式,为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实施现金或商品兑换,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建立了社会化运行机制,市政府引进了广元市绿港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设与运行,减轻了政府财政和管理压力。

四是结合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缺乏的实际,我局已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纳入到了“十四五”规划,现已启动热解化项目,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并将在全县开展城镇垃圾分类示范乡镇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到引领作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走向规范化模式。

最后,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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