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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11-02 11:41 字体: [ ]


蒲向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集镇垃圾处置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环保要求,我县乡镇原有的48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已全面关停,全县生活垃圾均由各乡镇负责运往普安镇或下寺镇垃圾压缩转运站,再由县环卫局经压缩后转运至广元市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由于垃圾转运距离远、处置成本高,给县财政带来较大压力。为此,我局已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剑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全县29个乡镇建设54座日转运能力10吨的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及配套设施,配置转运车辆21辆。该项目已完成了前期立项、用地、环评等工作,预计今年内可开共实施。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乡镇垃圾收转运问题。

蒲向荣代表,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相信在新一轮新型城镇建设过程中,我们的城乡环卫设施设备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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