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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教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1-02 11:11 字体: [ ]

王利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医院技术力量、器材的配备》(第1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留住教学人才情况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县教育局切实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教师支持计划,以建立起规范灵活、保障有力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育良好局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师资保障。

(一)努力创造条件,让教师留得住

1.建好教师周转房,积极改善生活条件,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

2.统筹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一是教师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制度,完善教师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全年招聘教师163人,城乡交流支教21人,轮岗交流170人,推荐聘用“银龄”教师11人,推荐评选剑门英才10人。受表扬优秀教师省级2人、市级54人、县级164人。按规定提高乡村教师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生活补助。1878名骨干教师参加国省县“种子”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全员开展教师基本功校本培训。二是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全年谋划教育重点项目14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04亿元。新改扩建普惠性公办幼儿园9所;推进白龙小学第二校区、龙源育才学校、长岭小学等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建设和开封中学、鹤龄中学、剑门关小学、剑门关实验学校、杨村小学等运动场提质工程建设;累计筹资6700万元,集中攻坚推进剑门关高中、剑阁职中创“省示”工作;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筹资1761.42万元,发展创客教育机器人学校32所、同步课堂学校34所、更新改建“班班通”设备381套,实现“三通两平台”全覆盖,全县中小学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关爱教师,让教师放心教书

1.提高教师待遇,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贴费逐步增长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目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执行生活补贴不低于400元\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完善退休教师互助捐赠和使用制度,65名退休教师获得大病资助。

2.动态调整学校岗位设置,高级教师岗位上浮10%,中级教师岗位上浮20%,并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3.农村教师评聘(职务)职称可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任现职期间,符合在贫困县连续工作4 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 25 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 30 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4.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选树立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建立名教师、名校长奖励机制,设立教育质量突出贡献奖。

(三)加强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近三年,县财政投入教师培训经费280余万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公用经费5%及以上的标准安排了本校教师培训经费,大力实施教师学科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学校管理、课程标准研究等培训项目。2019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培训管理干部、学科教师4265人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创建成市级教师发展基地学校2所,新建成乡村名师工作室4个;4件中小学教师信息化作品获省级大赛一等奖并入选中央电教馆优秀资源库;10756人次中小学教师在线“比武晒课”11433节次。现有161个省市在研课题,有27项课题获省、市优秀教研成果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省级特级教师6名、省级骨干教师31名、市级名师19名、市级骨干教师315名。后期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加强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年富力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和地位。

二、关于王河镇卫生院发展的情况

在2019年以来,卫健局按照“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健康扶贫目标,为充分发挥中心卫生院的辐射作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差异化配置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在王河镇卫生原有生化、血球仪等三大常规检查设备的基础上,配置了彩超、DR、十二道心电图机等价值200万元的先进医疗设备,完全能够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业务需求,还投资近300万元修建了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已投入使用。同时,投资近40万元改造公共卫生服务区,还为该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4名,县委编办核定编制是12人,目前是满编。

根据救护车管理相关规定,该院属于一级乙等乡镇卫生院,编制床位20张,辖区常住人口7500人。为有效整合医疗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防止医疗资源浪费,由元山镇中心卫生院承担救护职能。

非常感谢您对剑阁教育、卫生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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