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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盐店镇双马村三组村道路南侧崩塌等12处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试运行)效果监测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8-16 16:56 字体: [ ]

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20〕146号、147号、151号批准建设。本次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剑阁县盐店镇双马村三组村道路南侧崩塌等12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试运行)效果监测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竞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盐店镇双马村三组村道路南侧崩塌等12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试运行)效果监测单位

(2)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谈判最高限价(万元)

1

剑阁县盐店镇双马村三组村道路南侧崩塌等12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试运行)效果监测单位

盐店镇、普安镇、金仙镇等

6.8675

(3)工作范围: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试运行效果监测。监测工程量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执行。

(4)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水文年(一个汛期)止。

3.资金来源: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资质及以上。

(3)其他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进行复核(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⑤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以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凡同一公司需同时参加几个项目时,须配备不同的项目技术人员。⑥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 号)规定,凡处于禁止期的单位取消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资格(尚未在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确定为 BBB 级)。(申请人提供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中标标准

1、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二次报价方式,要求最高限价下浮不低于2%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自备二次报价单并加盖本单位鲜章)。

2、中标标准: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单位第二次报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

3、其他: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满足条件的不足三家时,本次竞争性谈判作废,满足条件三家及以上的,继续第二轮报价,以报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 

四、谈判保证金

本次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五、公告方式及时间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9日,为期3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和谈判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附楼3楼地环站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20日上午11:00时前,递交地点: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附楼3楼会商室。竞争性谈判文件密封并粘贴加盖鲜章的密封条,现场投递,并现场检查其密封性。

4、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11:00时,地点: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附楼3楼会商室。 

七、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39-6604174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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