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8-04 17:19 字体: [ ]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石材加工小作坊生产粗放,厂区混乱,物料乱堆乱放,棚化设施少。

责任单位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白可

联系电话

0839-6600108

整改目标

切实履行部门牵头责任,联合各部门严格整改。按照“全面深入排查,坚决整改提升”的要求,对县域内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现场环境管理混乱、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的石材加工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促进我县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整改措施

全面深入排查,强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贯彻落实,对于生产不规范、有环境污染隐患、手续不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提升。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现已对剑阁县9个石材加工小作坊督促办理相关手续证明,增加围挡设施,对作业区进行覆盖,物料分类堆放。3个石材加工小作坊已经已经拆除或搬离原址。已达到整改要求,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