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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2021年二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发布机构:剑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7-29 16:51 字体: [ ]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环境空气质量达89天,优良率为97.8%,其中优50天,良39天,轻度污染2天(6月5日和6日),优良天数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2021年二季度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3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二氧化硫(SO2)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1%;二氧化氮(NO2)浓度为1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5%;臭氧(第90百分位值)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值)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1 2021年二季度、2020年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统计表

年度

一级()

二级()

三级

(轻度污染)

四级

(中度污染)

五级

(重度污染)

六级

(严重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天数()

比例(%)

天数()

比例(%)

天数()

比例(%)

天数()

比例(%)

天数()

比例(%)

天数()

比例(%)

达标天数()

达标率(%)

2021年

50

54.9

39

42.9

2

2.2

0

0

0

0

0

0

89

97.8

2020

34

37.4

52

57.1

5

5.5

0

0

0

0

0

0

86

94.5

1-2 2021年二季度、2020年二季度月环境空气主污染物平均浓度对比变化

监测项目

μg/m3,注:CO单位为mg/ m3

2021

2020

变化幅度(%

二氧化硫

3.8

4.7

下降19.1

二氧化氮

16.3

22.8

下降28.5

一氧化碳(95百分位值)

0.5

0.5

持平

臭氧(90百分位值)

131

152

下降13.8

细颗粒物(PM2.5)

20.4

23.9

下降14.6

可吸入颗粒物(PM10)

35.4

43.7

下降19

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1年4月7日对剑阁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龙王潭饮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取水量23.3万吨,无超标取水量。二季度水质达标率100%,无超标现象。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2-1。

2-1   2021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情况比较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规定类别

水质监测情况

主要污染指标

超标项目

2021年上半年

2020年上半年

剑阁县

龙王潭饮用水

地表水

水质类别

水质达标率(%

水质类别

水质达标率(%

100

100

注:1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

2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项目33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评价,清江河石羊村断面二季度平均水质为Ⅱ类、西河金刚渡口断面二季度平均水质为Ⅰ类、嘉陵江金银渡断面二季度平均水质为Ⅰ类、花石包断面二季度平均水质为Ⅱ类、大桥村断面二季度平均水质为Ⅰ类、闻溪河剑公村断面二季度平均水质为劣Ⅴ类。

3-1  2021年二季度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河流

断面

级别

规定类别

实测水质类别

同期比较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2021年

2020年

4月

5月

6月

4-6月

4-6月

清江河

石羊村

省控

西 河

金刚渡口

省控趋势断面

嘉陵江

金银渡

省控

白龙河

花石包

省控

清江河

大桥村

市控

/

/

闻溪河

剑公村

市控

/

/

氨氮,超标2.4倍

四、功能区噪声监测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二季度对县城区五个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宝龙山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1类标准、2#怡品景苑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2类标准、3#剑门人家公租房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3类标准、4#环保局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a类标准、5#沙溪坝火车站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b类标准。统计情况见表4-1、表4-2、表4-3。

4-1   2021年二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达标率(%

2021年

1#宝龙山

100

2#怡品景苑

100

3#剑门人家公租房

100

4#剑阁生态环境局

100

5#沙溪坝火车站

100

注:1噪声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4-2  2021年二季度功能区噪声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是否超标

规定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1#宝龙山

1

1

2#怡品景苑

2

2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4#剑阁生态环境局

4a

4a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4-3  2021年二季度同期功能区噪声状况比较

监测点位名称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21年

2020年

1#宝龙山

1

1

1

2#怡品景苑

2

2

2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3

4#剑阁生态环境局

4a

4a

4a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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